黨某某訴***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黨某某購買***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小區,后因為小產權無法辦理產權證,訴訟確認合同無效,退還房款。壹審法院判令合同無效,并退還房款,我方代理***房地產公司貳審案件,上訴撤銷原判,駁回起訴。
本案的爭議焦點為,案涉房屋為小產權,合同是否應為無效,還是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。
本案經過貳審,中院認定,本案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,撤銷原判,駁回了黨某某的起訴。
律師認為,案涉房屋建設在集體土地之上,但現階段,不應簡單適用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導致合同無效,因案涉房屋系小產權,目前天津高院的政策為,上述案件并非人民法院受案范圍。